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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廣西房估考試報名時間為7月1日-24日

2013-07-01 14:59  來源:廣西人事考試網  字體: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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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摘要: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7月1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7月24日下午17∶00。審核時間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5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 — 17∶00)。網上繳費時間:首次報名人員2013年7月22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8月1日下午17∶00止,非首次報考人員:2013年7月1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8月1日下午17∶00止。準考證打印時間2013年10月5日上午10∶00起至2013年10月13日下午14∶30止。

關于做好2013年度房地產相關資格考試廣西考區(qū)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機構、自治區(qū)直屬機關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文件《關于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3〕47號)精神,結合廣西實際情況,為做好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廣西考區(qū)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10月12日 上午 

0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 

14︰00-16︰30 

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
(自備計算器) 

10月13日 上午 

0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自備計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開卷、自備計算器)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關于印發(fā)〈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關于印發(fā)〈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2001〕128號)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均可報名參加對應的資格考試,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執(zhí)行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條件,嚴肅考風考紀,保證考試公正、公平。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中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guī)劃和管理學科。為便于統(tǒng)計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相應考試情況,各地在上報報名人員信息時,應準確填寫“國籍”(地區(qū))欄目信息。

  報名參加2013年度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需要提交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yè)資格證書。

  三、報考程序

  首次報考人員須完成網上填報、現場資格審核和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等報考程序,方為報考成功。

  非首次報考人員完成網上填報、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即為報考成功。不需要到現場辦理資格審核確認手續(xù)。

  (一)網上填報

  1.填報時間。報考人員于2013年7月1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7月24日下午17∶00止統(tǒng)一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填報個人報考信息。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選擇相應報名點。

  2.填報流程。首次報考人員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報名系統(tǒng)填寫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或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報名表,同時上傳一寸當年正面免冠白底jpg格式電子證件照片(寬190×高233像素,30KB以下),具體操作按網上“照片上傳說明”進行。非首次報考人員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報名系統(tǒng)填寫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或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報名表,在表中只能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考試科目進行一次性修改。

 ?。ǘ┈F場資格審核

  1.區(qū)直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5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 — 17∶00),審核地點:南寧市桂春路9號廣西就業(yè)大廈一樓大廳廣西人事考試業(yè)務服務窗口。

  各市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原則上與區(qū)直報名點一致。現場資格審核截止時間不能推遲,如有特殊情況,須經廣西人事考試院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2.現場資格審核提供材料。(1)首次報考人員須攜帶單位初審并加蓋公章的報名表、居民身份證和符合報考條件的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等相應證件(驗審原件,提交復印件)到所選擇的報名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xù)。(2)報考免試級別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免試證明(可登陸廣西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中參照“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申請免試證明材料樣本”)和符合免試科目條件的相應證件(驗審原件,提交復印件)到所選擇的報名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xù)。(3)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驗審原件,提交復印件)。

  (三)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

  1.全區(qū)報名點全部實行網上繳費。首次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核通過后,自行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繳費;非首次報考人員在網上修改信息報名后,直接在網上繳費。具體操作按網上“網上繳費程序及相關說明”進行。

  2.繳費時間。首次報考人員:2013年7月22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8月1日下午17∶00止。

  非首次報考人員:2013年7月1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8月1日下午17∶00止。

  3.收費標準。按照自治區(qū)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04〕103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應繳納報名費每人次10元,考試費每人每科60元;按照自治區(qū)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04〕135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應繳納報名費每人次10元,考試費每人每科70元。

  4.票據領取。區(qū)直報名點報考人員:⑴憑網上繳費的資格考試報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證領取票據;⑵票據領取時間:網上繳費后于2013年7月1日-2013年8月5日每周一、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辦理,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節(jié)假日不辦理);(3)票據領取地點:南寧市桂春路9號廣西就業(yè)大廈一樓大廳廣西人事考試業(yè)務服務窗口(所開票據均為事業(yè)性統(tǒng)一收據)。

  各市報名點報考人員:各市報名點的發(fā)票領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報名點組織報名費10元/人由廣西人事考試院返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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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考人員對提交報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信息、材料的,一經發(fā)現,將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fā)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ㄎ澹┪窗匆?guī)定時間進行報名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不再受理補報手續(xù)。

  四、準考證打印

  報考人員于2013年10月5日上午10∶00起至2013年10月13日下午14∶30止可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須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無照片或自貼照片無效)。

  五、試題類型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客觀題)、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主、客觀題混合)、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主、客觀題混合)、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主觀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設四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

  六、參加考試及注意事項

 ?。ㄒ唬嚾藛T應考時,考試用具只能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ǘ┛荚嚂r應試人員必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ㄈ嚾藛T要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處理。

 ?。ㄋ模┓康禺a估價師資格考試《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應試人員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應試人員交換使用。

  (五)應試人員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應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七、考場設置

  本次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考場設在區(qū)直考區(qū),全區(qū)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寧應考。

  八、成績管理

 ?。ㄒ唬┓康禺a估價師資格考試成績管理實行2年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參加4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參加3個科目(級別為免試一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九、成績查詢與證書辦理

 ?。ㄒ唬┛荚嚱Y束三個月后考生可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或通過撥打中國電信號碼百事通電話(114 服務熱線或118114 服務熱線)語音查詢自己的成績,不收取信息費。咨詢電話:0771-5505211.

 ?。ǘ┳C書辦理具體時間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中的“職業(yè)資格查詢”專欄公布為準。辦理地點:南寧市怡賓路6號(廣西政務服務中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窗口),咨詢電話:0771-5595807.

  十、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十一、咨詢電話

  網上報名考務咨詢:0771-5505211(廣西人事考試院考務部)

  考試報名票據咨詢:0771-5853282(廣西人事考試院綜合部)

  附件:

  1.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文件摘選)

  2.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fā)《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事考試院
2013年6月27日

責任編輯: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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